雲林縣大同國民小學緊急傷病處理辦法,請家長參閱,感謝您。
雲林縣大同國民小學
緊急傷病處理辦法
一、校園發生意外傷害或急症時應:
(一)在教室上課中,由任課教師商請隔壁班老師維護班級秩序,立即將患者送至
健康中心,如有必要時,請護理人員到場急救。
(二)在戶外上課時,任課老師派學生通知護理師到場急救。
(三)非上課時間,由發現之教職員工或在場學生告知教職員工同仁,應立即將患
者送到健康中心處理,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。
(四)事故發生時,若遇護理人員不在,老師應掌握急救原則維護其生命徵象,依
實際情況需要,予以緊急處理並立即就醫。(以家長調查表指定醫院為優先,
家長未指定以離學校距離最近的彰基雲林分院為優先,以爭取時效。)
(五)教職員工傷病時,由發現之教職員工或在場學生告知教職員工同仁,應立即
將患者送到健康中心處理,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。一般狀況可由學校同
仁聯絡家屬帶回就醫,特殊狀況(有危害生命之虞者) 現場教職員通知護理人
員到場急救,報請119救護車送醫救治,教導主任指派人員隨車,學校同仁
絡家屬。已無意識、呼吸或心跳者,現場人員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並立刻
聯絡119救護車送醫,請學校同仁協助通知護理師到場救護,教導主任指派
人員隨車,同時聯絡家屬。
(六)事故發生時,請處理者或護理師確實記住發生時間、地點、通知家長的時間
及處理的各種步驟。
二、意外事件或急症發生時,由任課老師負責與傷患學生家長聯繫。
三、傷患外送時,護送人員的優先順序:
(一)一般狀況(指普通外傷、扭傷…)護理師先行通知家長,若家長在家可立即到
校者,請家長帶回就醫;若家長不在無法立即到校者,由教導主任指派人員
送醫處理或適當照顧,待聯絡到家長後視情況處理之。隨行人員務必攜帶學
生家長電話及資料並隨時聯繫。送診人員優先順序如下:
1.家長 2.教導主任指派人員處理 3.教導處〈訓導組長〉 4.校護
5.教務組長 6.總務主任 7.級任教師。註1
(二)特殊狀況(有危害生命之虞者):學生在校內發生重大事故時,由教師緊急通
知護理師前往處理,並報請119救護車送醫救治,同時通知家長及教導處,
由校方代表護送,等待家長到達將各項事務交代清楚後,返校報告處理經過。
送診人員優先順序如下:
1.教導主任2. 總務主任3.訓導組長4.教務組長5.級任教師6.護理師。
(三)已無意識、呼吸或心跳者,現場人員立即進行心肺復甦術並立刻連絡119救
護車送醫,同時連絡家長,並請他人協助通知護理師到場救護。(校方代表隨
車陪同並與家長保持聯絡)
※備註1:
學校傷病處理僅止於簡易救護技術操作,不能提供口服藥或侵入性醫療行為
,如遇到無法由簡易救護方式得到緩解或自行痊癒者,必須立刻與家長或監
護人聯絡,將學生帶回自行照護或協助送到醫療院所急診處理,避免發生急
救照護責任糾紛。
(四)學校護理人員代理人的優先順序為:
1.教導主任2.總務主任3.訓導組長4.教導主任指派人員處理。
(五)送醫紀錄要點:
1.記錄一:通報者、時間地點、通報情況等。
2.記錄二:護理人員到達時生命跡象、身體狀況評估。
3.記錄三:聯絡 119 時間、聯絡家長時間、送達醫院時間、生命徵象、身
體狀況評估。
記錄人員:上課期間由任課老師記錄,健康中心由護理師記錄,在救護車上
由校方代表記錄。
(六)導師職務代理:級任教師課務由教務組長安排課務。
(七)處理過程由教導主任或總務主任拍照或錄影。
四、傷患緊急送醫經費,經家長同意後,由學校籌措經費備用,送醫經費的預支與歸
還由經手人負責辦理,因特殊原因該款無法收回歸還時,需檢具收據由有關單位
會同解決。
五、傷患緊急送醫時,應送至全民健保特約醫院,以利學生平安保險之申請;必要時
應即聯絡119救護車前來支援。
六、學生就醫住院後,應將有關學生團體保險申請資料或辦法向家長說明,以便儘速
辦理申請手續。
七、因意外傷害或急症送醫事件發生時,應立即向學校報備,其程序為:
任課老師 訓導組長 教導主任
→ → → 校 長
(或護理人員) 教務組長 總務主任
如屬骨折以上重大傷病,由任課老師(或護理人員)直接先報告校長,以備媒體詢問。
八、傷患緊急送醫及處理過程,應登記於健康中心護理工作日誌內以便追蹤。
九、傷患送醫後,級任老師應於適當時間探望學生,表達慰問關切之意。
十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請家長參閱附件,請家長知悉。感謝您!
113大同緊急傷病處理辦法.流程